第42章

看來,羅紫蘭跟個頭並不高的高律師並不認識。

“羅總客氣了,您是我的衣食父母,耽擱一會兒休息的時間不算什麼。”

高律師跟羅紫蘭握了握手,立刻跟我們寒暄:“我叫高朋,高朋滿座的意思,是律師所的經理,也是首席律師,有一級律師的資格,很高興為各位服務。”

這邊隻有我自己介紹了名字,楊直和阿威都隻是握手,冇有報上名字。

我可以理解,楊直他們天生不願意跟法官和律師打交道,他們想處理任何事,都有屬於圈子裡的規矩,就是拳頭和刀片。

高朋也不在意楊直的冷淡態度,應付完我們,轉身就對羅紫蘭大獻殷勤,因為這些人裡麵都以她為首。

羅紫蘭坐下來,長話短說:“高律師,大家的時間都很緊張,我就簡短說說情況,我的這位弟弟最近要接受一些資產,我們不太懂規則,請問這裡麵有危險嗎?我指的是可能存在的陷阱。”

高朋皺了皺眉頭,思考幾秒鐘才問道:“是遺產?還是生意場上的兼併?”

“是交換,我弟弟有對方需要的東西,價值二十億。”羅紫蘭說話一向都是乾淨利索的。

高朋頓時來了興趣,嘴角浮起笑容說道:“即使有陷阱也不怕,咱們接受資產的時候要經過稽覈的,隻要稽覈冇有問題,那就正常走法律程式,如果對方設置了陷阱,也要人來操作,任何公司的管理層都要自覺或被迫承擔起跟職位相應的責任,國家的貪腐法律不單單用在官員和公務員身上,對任何一個具備法律訴訟的公民都有約束力,這麼說吧,一位年薪二百萬的老總,他為公司創造的利潤一定要高於他薪水的十倍以上,假如在商業運作的過程中有重大失誤或出賣公司利益的情況,可以依法追究他的責任,一般來說,貪腐十萬塊的刑期為十年,貪腐一百萬就夠死刑了,即使是商業手段造成的損失,在量刑上會適當減輕罪行,向瀆職罪靠攏,但是想脫罪是不可能的。”

經過高朋的解釋,我們都略略放心,我心想:“二十億的資產,即使經過交接之後有損耗,能拿到十億也行,媽的,想不發財老天都不答應。”

羅紫蘭拍著手說道:“好,太好了,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啊,高律師,我們明天要五名高級律師的服務,你們律師所有這麼多人嗎?”

高朋撓撓頭,然後說道:“我的事務所冇有那麼多的高律,整個羊城也冇有一家律師所能出五名高律的,高級律師的年薪至少在一百萬以上,事務所養那麼多的高薪職員一點用冇有,但是我可以找到五名高律幫忙。”

“也行,此事辦成了,我們會跟您簽訂長期合作的合同,二十億的資產,一年的淨利潤拿出百分之一就足夠高律師賺的了。”

按照商業規則,利潤至少要維持在百分之十以上,二十億的資產,一年的利潤達不到三億,都不算掙錢,生意好的公司能拿到四億上下。

因此,衡量一家公司的效益如何,就看淨利潤的百分比,數字是不會欺騙人的,隻有人騙人。

從天正律師所出來,每個人都很興奮,兩天以後就要上陣亮相,明天就得去滬市。

楊直也拿出他的能力,招呼了十幾個社團的弟兄,清一色穿著黑西裝、黑色太陽鏡,三接頭皮鞋。